【判断题】
448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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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449根据《证券法》,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该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判断题】
450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中国证监会决定
【判断题】
45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判断题】
45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应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浄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高者为计算根据
【判断题】
45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监事会批准
【判断题】
45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两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判断题】
455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根据《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12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判断题】
456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 80%,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12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判断题】
457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 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予以充分披露
【判断题】
458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当3名或3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判断题】
459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但不能要求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
【判断题】
460根据《刑法》修正案,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判断题】
461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判断题】
46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判断题】
46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判断题】
464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判断题】
465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判断题】
466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判断题】
467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判断题】
468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持有公司6%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股份进行质押,应在质押完成后的2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判断题】
469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股东应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断题】
470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不违反相关规定
【判断题】
47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可聘请董事会成员之外的专业人士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
【判断题】
472李某为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经过股东大会同意,李某可以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判断题】
473根据《公司法》,股份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超过2/3选举产生
【判断题】
474根据《公司法》,股份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判断题】
475根据《公司法》,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不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判断题】
476根据《证券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判断题】
47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判断题】
478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判断题】
479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的总经理在其实际控制人处兼任董事,但不领取薪酬,对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判断题】
480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在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发行条件
【判断题】
481甲公司拟于2015年6月在主板上市,2013年4月更换了监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对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判断题】
482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董事
【判断题】
483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判断题】
48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拟在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判断题】
485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保荐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以备公众查阅
【判断题】
486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
【判断题】
487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声明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判断题】
488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招股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推荐试题
【判断题】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符合居民条件的,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当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外籍个人李某在境外任职,因工作原因,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期间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境外公司发放给李某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国内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后,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后,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后,居民个人在预缴申报时,针对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判断题】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是全国统一的。
【判断题】
婚后购买住房,经夫妻双方约定,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次月。
【判断题】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判断题】
在境外学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其父母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判断题】
纳税人的子女年满3周岁但未上幼儿园,也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判断题】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发生符合扣除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可以由其配偶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无须留存相关资料。
【判断题】
在计算医药费用支出额度时,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不能混合,应按每个人分别计算。
【判断题】
纳税人发生的可计入大病医疗累计支出额的医药费用支出须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判断题】
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支出,允许按照全国统一额度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张某通过中介机构承租王某的住房,并签合同,张某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考虑到张某配偶的工资收入较高,张某选择由其配偶扣除住房租金。这种做法正确。
【判断题】
纳税人王某和李某均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其中王某在天津市区工作,李某在天津市下辖区县工作,王某的住房租金扣除金额高于李某。
【判断题】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月或按季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判断题】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且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且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且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非居民个人应分别向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如非居民个人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离境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居民个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户籍后,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中国户籍纳税申报。
【判断题】
居民个人取得中国境外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居民个人取得中国境外所得,如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并且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判断题】
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申请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
【判断题】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取得相关证书的次年。
【判断题】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租金的次月至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判断题】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当月。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已经享受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重复享受。
【判断题】
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起,停止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在当年内向该扣缴义务人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每年享受时应内容完整地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判断题】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及时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