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可起到降低线损、节约电能、提高设备利用效率的作用。
【判断题】
验电时,不能将一相无电作为三相无电的依据。
【判断题】
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理想状态是希望流入差动回路的差流为零。
【判断题】
变电所运行中,如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判断题】
在测量直流电流时要注意,应使电流从电流表的正端流入,负端流出。
【判断题】
电磁力的大小与导体所处的磁感应强度,导体在磁场中的长度和通过导体中的电流的乘积成正比。
【判断题】
磁场中某点的磁感应强度B与磁导率?的比值,称为该点的磁场强度H。
【判断题】
在磁体内部,磁力线的方向是由N极到达S极。
【判断题】
操作中如发生疑问,可按正确的步骤进行操作,然后把操作票改正过来。
【判断题】
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加热器只在断路器检修时使用。
【判断题】
在磁体外部,磁力线的方向是由N极到达S极。
【判断题】
电力电缆中,绝缘层是将线芯与大地以及不同相的线芯间在电气上彼此隔离。
【判断题】
三相交流对称电路中,如采用星形接线时,线电压等于相电压。
【判断题】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一般有三种格式。
【判断题】
电力系统频率自动调节属于自动调节装置。
【判断题】
变压器一、二次侧绕组因匝数不同将导致一、二次侧绕组的电压高低不等,匝数多的一边电压低,匝数少的一边电压高,这就是变压器能够改变电压的道理。
【判断题】
由两台变压器并联运行的工厂,当负荷小时可改为一台变压器运行。
【判断题】
通电线圈的圈数越多,在其周围产生磁场就越强。
【判断题】
正常情况下,当系统电压偏低时,也可投入高压电容器组。
【判断题】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判断题】
人体过分接近带电体,其间距小于放电距离时,会直接产生强烈的电弧对人放电,造成人触电伤亡。
【判断题】
电流互感器运行前检查外壳及二次侧应接地正确、良好,接地线连接应坚固可靠。
【判断题】
临时接地线的连接要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其接地端通常采用绑扎连接,各连接点必须要牢固。
【判断题】
接触电压触电是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发生漏电,造成设备金属外壳带电并与地之间出现对地电压引起的触电。
【判断题】
频率自动调节装置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电可靠性。
【判断题】
电伤是指触电时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以及电刺击引起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外表造成的伤害。
【判断题】
为了保证电压质量合乎标准,往往需要装设必要的有功补偿装置和采取一定的调压措施。
【判断题】
高压配电线路的电压一般为10kV、20kV。
【判断题】
正常情况下,第一种操作票应在工作的当天交给值班员。
【判断题】
对于中、小容量变压器,可以装设单独的电流速断保护,作为变压器相间短路故障的主保护。
【判断题】
电力系统中相与相之间或相与地之间(对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而言)通过金属导体、电弧或其它较小阻抗连结而形成的正常状态称为短路。
【判断题】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出现瓷套管破裂、严重放电,可继续运行。
【判断题】
干式变压器是指铁芯和绕组浸渍在绝缘液体中的变压器。
【判断题】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出现漏油严重,油标管中看不见油面,应立即退出运行。
【判断题】
高压熔断器在电路通过负荷电流或短路电流时熔断。
【判断题】
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工矿企业等单位有条件的应该建立适合自已情况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判断题】
实验证明,在纯电容电路中,交流电的频率越高,容抗就越大。
推荐试题
【判断题】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判断题】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需要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判断题】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判断题】
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判断题】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8%标准内的部分,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判断题】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判断题】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15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判断题】
股权转让方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
【判断题】
12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判断题】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判断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判断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判断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判断题】
主管税务机关在正确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时,必须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判断题】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5%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判断题】
承包、承租人正确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判断题】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判断题】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本公司最近3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3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判断题】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判断题】
在享受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时,无论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企业招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需提供任何证件证明。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不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
【判断题】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专项附加扣除不同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判断题】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可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判断题】
2019年王某在东方运输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同时任职取得工资,按规定他符合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条件,王某可以选择东方运输公司办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同时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判断题】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判断题】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也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父母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父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