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连续背书的第一背书人应当是在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最后的票据持有人应当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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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一张汇票,乙公司未在付款提示期限内提示付款并将该票据遗失,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判断题】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丁,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再背书转让给己,己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己可以向戊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同时向甲、乙、戊行使追索权
【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开证行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时,应当审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
【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保证人以开证行或者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判断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判断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由自然人王某提供保证担保。准备签订保证合同时,王某提出只愿意出具单方书面担保函,乙银行接受了王某的单方担保函。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王某可以视为已经提供了担保,无需与乙银行签订合同
【判断题】
林某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C万元人民币,后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林某在公园附近有一房屋,要求林某追加该房屋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林某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甲银行认为抵押有效,因双方已经签订了抵押合同
【判断题】
现金流量是一个综合财务指标,既能体现流动性,也能体现盈利性
【判断题】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判断题】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
【判断题】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D%
【判断题】
流动比率是用来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财务分析比率
【判断题】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 ×D%
【判断题】
资产负债比率是用来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财务分析比率
【判断题】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D%
【判断题】
一级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D%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的其他人员(包括邮政代理人员)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处罚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行政处罚、党纪处分、内部处分及其他处罚等惩戒措施的信息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适用本办法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已离职从业人员的责任认定结果,由该人员离职前的任职机构向银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签订“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申请使用查询承诺书”后方可查询有关处罚信息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处罚信息除刑事处罚和金融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身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为终身有效外,其他处罚信息保存期限为处罚期限终止日起3年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瞒报、查询、使用、泄露处罚信息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一人一事一报”的原则,于处罚决定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事先以聘用合同、员工守则等形式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其处罚信息将报送监管部门,并用于行业内共享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害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时,须按照“谁受理谁查询”的原则查询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并根据查询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或是否同意所备案事项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招录人员时应向银监会或派出机构申请查询有关处罚信息
【判断题】
依据《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签订“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申请使用查询承诺书”后方可查询有关处罚信息
【判断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总体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实施存量和增量统一管理,依法合规进行融资,切实满足促进经济发展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需要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对于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并已放款,但合同尚未到期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全面把控风险、落实信贷条件的前提下,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停贷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对于在2014年9月21日前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且合同到期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贷款,如果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协商,在后续借款与前期借款合同约定的责任一致,且确保借款合同金额不增加的前提下,重新修订借款合同,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补充合格有效抵质押品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对于已签合同贷款额不能满足建设需要,且适宜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优先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弥补在建项目增量融资需求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为了解决在建项目融资与政府债券发行之间的时间差问题,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动用国库库款用于在建项目的资金周转,但在动用前,须报经本级人大批准。地方财政部门在完成政府债券发行之后,要及时将资金全部收回国库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证券会要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证券会要制定出台地方政府债券配套管理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判断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人民银行要加强监管、正确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做好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工作,并将本意见传达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推荐试题
【判断题】
12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判断题】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判断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判断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判断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判断题】
主管税务机关在正确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时,必须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判断题】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5%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判断题】
承包、承租人正确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判断题】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判断题】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本公司最近3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3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判断题】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判断题】
在享受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时,无论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企业招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需提供任何证件证明。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不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
【判断题】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专项附加扣除不同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判断题】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可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判断题】
2019年王某在东方运输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同时任职取得工资,按规定他符合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条件,王某可以选择东方运输公司办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同时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判断题】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判断题】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也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父母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父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判断题】
张某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张某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判断题】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判断题】
张某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在张某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判断题】
张某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商业银行贷款按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发放,张某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扣除。
【判断题】
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只能由丈夫扣除.
【判断题】
李晓红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她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李晓红可以选择过五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判断题】
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起,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减除费用后,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正确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