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并保持装置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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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应当及时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确保车辆达到安全技术标准。
【判断题】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 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应当依法扣留车辆。
【判断题】
《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试行。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 GB18285-
2005 和 HJ/T240-2005 同时废止。
2005 和 HJ/T240-2005 同时废止。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实施之日起,现有相关地方排放标准继续执行。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所称轻型汽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 M1 类、M2 类和N1 类汽车。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所称 M1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七座的载客汽车。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所称 N1 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2500kg 的载货汽车。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所称最大设计总质量,指汽车生产企业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所称过量空气系数(λ),指燃烧 2kg 燃料实际供给的空气量与理论上所需空气量的质量比。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烧机油、或者严重冒黑烟现象,如有,应要求车主进行报废。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规定,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如不适合
(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应标注。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规定,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夹杂异物。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对配置有OBD 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 应连接 OBD 诊断仪进行 OBD 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应当断开OBD 诊断仪。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规定,OBD 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 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18)规定,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 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OBD 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 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 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 OBD 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 合格。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单一燃料汽车,仅按燃用单一燃料进行排放检测;两用燃料汽车,要求使用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检测。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如果检测结果中任何一项污染物不满足限值要求,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 以及 2013 年
7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 如果OBD 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合格。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排放检验过程中,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
【判断题】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规定,注册登记、在用汽车 OBD 检查自 2019 年5 月 1 日起仅检查并报告,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了柴油车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柴油车外观检验、OBD 检查的方法和判定依据。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GB 3847-2018)适用于新生产柴油汽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汽车检验。也适用于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林格曼黑度是指将排气污染物颜色与林格曼浓度图对比得到的一种烟尘浓度表示法,分为 0~5 级。对应林格曼浓度图有六种,0 级为全白,1 级黑度为 20%,2 级为 40%,3 级为 60%,4 级为 80%, 5 级为全黑。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 2 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 如不适合(例如: 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应标注。进行加载减 速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夹杂异物。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对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车辆, 如果 OBD 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合格。
【判断题】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对道路上行驶车辆的监督抽测也可按照《在用柴油车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规定的方法和限值进行,一次林格曼黑度超过排放限值,判定车辆排放不合格。
【判断题】
采用双怠速法检测尾气排放性能时, 进入高怠速后,先触发采样计时, 然后把探头插入排气管内。
【判断题】
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切换到最大燃料消耗模式进行测试,如无最大燃料消耗模式,则应切换到混合动力模式进行测试。
【判断题】
注册登记检验需查验环保随车清单内容与信息公开内容是否一致。
【判断题】
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 中规定,不同基准质量、不同排放阶段车辆使用统一限值。
【判断题】
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 中规定,单一燃料汽车,仅按燃用单一燃料进行排放检测;两用燃料汽车,要求使用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检测。
【判断题】
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中,CO、CO2、HC 可采用不分光红外线法(NDIR) 测量。
【判断题】
在用柴油汽车滤纸烟度法白由加速试验安装取样探头时,应将取样探 头固定于排气管内,插深等于 400mm, 并使其中心线与排气管轴线平行。
【判断题】
采用双怠速法检测汽油发动机汽车的尾气排放时,无论是高怠速工况还是怠速工况,均读取第 30 秒时的稳定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
【判断题】
基准质量指汽车的“整备质量”加上 100kg。
【判断题】
在自由加速工况下,从发动机排气管抽取规定长度的排气柱所含的碳烟,使规定的 面积的清洁滤纸染黑的程度,为自由加速滤纸式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