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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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买受人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买受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判断题】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判断题】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判断题】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个人所得税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判断题】
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和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股权奖励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判断题】
居民个人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所得税税额的限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来源于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之和,为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判断题】
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账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判断题】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不结转抵扣。
【判断题】
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选择确定。
【判断题】
律师事务所出资律师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雇员律师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可分三十六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分次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合并计算。
【判断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应将当期现金奖励收入金额的50%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入“收入额”列。
【判断题】
正确符合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优惠条件的单位,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时,实行备案管理。即在实际发放现金奖励的次月15日内,单位向主管税务机构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少于5年(60个月)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5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0%。
【判断题】
享受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必须满足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以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判断题】
享受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必须满足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60%。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规定的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判断题】
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该企业股票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规定执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资额,不予抵扣。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
【判断题】
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合伙企业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可进行合并备案。
【判断题】
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后的第一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单独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判断题】
答案【试题解析】天使投资个人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判断题】
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3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判断题】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10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判断题】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6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判断题】
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正确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正确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12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判断题】
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5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5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5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判断题】
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
【判断题】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判断题】
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判断题】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推荐试题
【判断题】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调节、简便易行的原则。
【判断题】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判断题】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学校录取通知书
【判断题】
2019年1月王某夫妇有2个子女,分别为1周岁和4周岁,都未上幼儿园,2019年王某夫妇选择王某一个人扣除子女教育,王某2019年每个月都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判断题】
2019年1月王富强和李倩倩夫妇有2个子女,分别为1周岁和4周岁,都未上幼儿园,2019年王富强夫妇可以选择王富强一个人扣除子女教育,2020年可以选择王富强和李倩倩分别按50%的标准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
【判断题】
个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对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备案。
【判断题】
纳税人接受学历教育,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判断题】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累计发生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双方分别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判断题】
2018年李倩和王强分别在婚前购买住房并产生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2019年11月他们结婚,2019年李倩倩和王强强每个月每个人都可以扣除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
【判断题】
李倩和王强夫妇在上海有住房,他们工作地点分别在南京雨花台区和鼓楼区,2019年1月李倩在南京雨花台区租房,每月租金1500元,王强在鼓楼区租房,每月租金1500元,李倩和王强夫妇可分别享受每月租金1500元的扣除。
【判断题】
李倩和王强夫妇在上海有住房,他们工作地点分别在南京雨花台区和鼓楼区,2019年1月李倩倩在南京雨花台区租房,每月租金500元,王强强在鼓楼区租房,每月租金500元,2019年他们每月贷款利息扣除,他们可以选择李倩倩一人每月扣除1500元的住房租金。
【判断题】
李倩和王强夫妇在南京六合区有住房,他们工作地点分别在南京雨花台区和鼓楼区,2019年1月李倩倩在南京雨花台区租房,每月租金500元,王强强在鼓楼区租房,每月租金500元,2019年他们住房有贷款利息,他们可以选择李倩倩一人每月扣除1500元的住房租金。
【判断题】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判断题】
纳税人王某和李某均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其中王某在天津市区工作,李某在天津市下辖区县工作,王某的住房租金扣除金额高于李某。
【判断题】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分摊优先于指定分摊。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判断题】
税务机关不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
【判断题】
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判断题】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判断题】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扣除信息,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判断题】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该扣缴义务人申请补充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每年12月份应当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
【判断题】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
【判断题】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不适用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不可以用于奖励办税人员。
【判断题】
税务机关责令税款扣缴义务人补扣税款,扣缴义务人按税务机关规定足额补扣补缴税款的,可以付给扣缴义务人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判断题】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也可以拒绝,让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进行扣除。
【判断题】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判断题】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不予提供;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判断题】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医疗票据中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