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动火作业中,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移至安全场所
【判断题】
对于动火作业,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
【判断题】
动火作业,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扩展到最高限度
【判断题】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判断题】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判断题】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判断题】
二级动火时,工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判断题】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判断题】
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判断题】
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统一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判断题】
起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线上
【判断题】
起重工作中,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作业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判断题】
工作负责人可以不经起重司机的同意登上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的轨道
【判断题】
禁止管理人员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判断题】
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悬在空中时,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判断题】
只有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才允许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判断题】
臂架式起重机应设有力矩限制器和重量指示器。铁路起重机应安有夹轨钳
【判断题】
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判断题】
起重作业,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停电作业
【判断题】
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将臂杆收回即可起腿
【判断题】
钢丝绳应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无技术数据时,应进行拉伸试验
【判断题】
钢丝绳应按其力学性能选用,并应配备一定的安全系数。缆风绳及拖拉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
【判断题】
使用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应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判断题】
千斤顶禁止超载使用,可加长手柄进行操作
【判断题】
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
【判断题】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判断题】
千斤顶下降速度应缓慢,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判断题】
链条葫芦起重链可拆成单股使用,但不得打扭
【判断题】
链条葫芦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判断题】
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判断题】
链条葫芦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卸下后方可进行检修
【判断题】
用链条葫芦长时间悬吊重物时,悬挂链条葫芦的架梁或建筑物,应经过计算,否则不得悬挂
【判断题】
合成纤维吊装带应按出厂数据使用,无数据时参考同类吊装带进行使用
【判断题】
合成纤维吊装带用于不同承重方式时,应严格按照标签给予定值使用
【判断题】
合成纤维吊装带发现外部护套破损显露出内芯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后方可使用
【判断题】
切断麻绳、纤维绳的绳索时,应先将预定切断的两边用线绳扎结,以免切断后绳索松散,断头应编结处理
【判断题】
滑车及滑车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纹、轮沿破损等情况者,不准使用
推荐试题
【判断题】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5%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判断题】
承包、承租人正确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判断题】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判断题】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本公司最近3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3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
【判断题】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判断题】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判断题】
在享受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时,无论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企业招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需提供任何证件证明。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不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
【判断题】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专项附加扣除不同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判断题】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可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判断题】
2019年王某在东方运输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同时任职取得工资,按规定他符合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条件,王某可以选择东方运输公司办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同时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判断题】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判断题】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也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父母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判断题】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父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判断题】
张某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张某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判断题】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判断题】
张某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在张某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判断题】
张某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商业银行贷款按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发放,张某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扣除。
【判断题】
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只能由丈夫扣除.
【判断题】
李晓红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她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李晓红可以选择过五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
【判断题】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判断题】
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起,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减除费用后,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正确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起,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分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判断题】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居民个人纳税人,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判断题】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居民个人纳税人,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判断题】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先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然后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然后报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判断题】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居民个人纳税人,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