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买受人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买受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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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判断题】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判断题】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个人所得税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判断题】
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和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股权奖励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判断题】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判断题】
居民个人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所得税税额的限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来源于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之和,为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判断题】
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账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判断题】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不结转抵扣。
【判断题】
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选择确定。
【判断题】
律师事务所出资律师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雇员律师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可分三十六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分次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合并计算。
【判断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应将当期现金奖励收入金额的50%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入“收入额”列。
【判断题】
正确符合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优惠条件的单位,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时,实行备案管理。即在实际发放现金奖励的次月15日内,单位向主管税务机构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少于5年(60个月)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5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0%。
【判断题】
享受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必须满足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以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判断题】
享受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必须满足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60%。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规定的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判断题】
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该企业股票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规定执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资额,不予抵扣。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
【判断题】
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合伙企业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可进行合并备案。
【判断题】
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后的第一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判断题】
天使投资个人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单独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判断题】
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个人无须另行办理备案手续
【判断题】
某天使投资个人于2018年5月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文件规定,初创科技型企业2018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成本费用1000万元,2018年研发费用占比10%,低于20%;2019年发生研发费用500万元,成本费用1000万元,2019年研发费用占比50%,高于20%。投资当年及下一年初创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平均占比为30%((100+500)/(1000+1000)),该天使投资个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判断题】
某合伙创投企业于2018年12月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于2019年1月对该合伙创投企业出资,2020年12月,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时,该个人合伙人可享受税收试点政策。
【判断题】
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在投资满2年的当年就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计算出资比例的时点确定为投资满2年当年年末,对同一年满2年的投资统一计算。
【判断题】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仅指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除另有规定外(指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判断题】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也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判断题】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判断题】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推荐试题
【判断题】
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连续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管是否有经营场所,其取得与医疗服务活动相关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判断题】
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农场职工为他人有偿提供农用机械服务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以现金或股份及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数额,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城市合作银行负责代扣代缴。
【判断题】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教育部颁发的“特聘教授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扣除。
【判断题】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人,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
【判断题】
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法规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帐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判断题】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一般是指员工行使股票期权购买股票实际支付的每股价格。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上述施权价可包括员工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格。
【判断题】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判断题】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30%准予按扣除。
【判断题】
从2001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取得的红利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应严格履行扣缴会员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判断题】
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505以现金形式发放住房补贴,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需同时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在境内没有住所,二是在境内居住时间不满183天。
【判断题】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仅限于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判断题】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不是所有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都需要汇算清缴,需补退税的或调整税款计算结果的需要汇算清缴。
【判断题】
高管人员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负担的报酬,不论其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均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境内缴税。
【判断题】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如果是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所得,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
【判断题】
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归属于其在境内工作期间的数月奖金或股权激励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判断题】
无住所个人未在境外单位任职的,无论其是否在境外停留,都不计算境外工作天数。
【判断题】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无住所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调整为“先分后税”,即先根据境内外工作时间及境内外收入支付比例,对工资薪金收入额进行划分,计算在境内应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再据此计算应纳税额。
【判断题】
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判断题】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在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